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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分工

中共枣庄市委党校(枣庄市行政学院、枣庄市干部管理学院、枣庄市社会主义学院)实行校(院)务委员会领导体制,柴培强同志任校(院)务委员会主任,李孝营、陶建琦、刘士春、党向磊、赵伟、姜承红同志任校(院)务委员会委员,具体职责分工如下:

柴培强  主持校(院)委会全面工作。负责学校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

李孝营  负责校务综合、行政管理、后勤事务、物业服务、信访稳定、安全保卫、财务工作。分管办公室、总务处、财务处,联系哲学与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

陶建琦  负责社会主义学院,学校统战、群团、校园文化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协助抓好机关党建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分管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办公室、机关党委、统战教研部,联系文史教研室。

刘士春  负责行政学院、社会培训工作。分管行政学院工作办公室、合作培训中心。联系经济学教研室。

党向磊  负责学校信息化、科研咨政、舆论宣传、综合文字材料工作,协助抓好意识形态工作。分管信息网络中心、科研处、图书馆,联系党史党建教研室。

赵  伟  负责教务教学、组织人事、人才队伍、学员管理工作。分管政治处、教务处、学员管理处。

姜承红  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。分管继续教育处,联系管理学教研室、法学教研室。

建立校(院)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区(市)委党校工作制度。柴培强同志负责全市党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整体工作,李孝营同志联系滕州市委党校,陶建琦同志联系薛城区委党校,刘士春同志联系山亭区委党校,党向磊同志联系市中区委党校,赵伟同志联系峄城区委党校,姜承红同志联系台儿庄区委党校。

校(院)委会成员认真履行领导干部“一岗双责”,除抓好分管工作外,同时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工作,承担校(院)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